《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那么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它需要那些材料呢?下面小编就来为您详细解答。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流程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填写《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外,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件证件:
①使用自然人姓名 (该自然人应当是投资人)作字号的应当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该自然人同意使用其姓名的授权(许可)文件。需要注意的是,所用投资人姓名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及名人的姓名相同的,不得作为字号使用。
②在同一行业内申请使用相同字号 的应当由字号所有权人出具授权(许可)文件以及加盖其印章的执照复印件。 授权(许可)的名称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引起误解。
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流程的先关内容了。需要注意的是,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只有6个月,而且在保留期内的公司名称是不能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的。